我們住在Stowe(地圖左上綠星星),美麗安靜的小鎮,滑雪很棒。空氣好到很想打包回紐約。法蘭克建議去華盛頓山(地圖上方紅星星),晚上睡緬因,早上吃龍蝦(地圖右中綠星星)。晚上回紐約可先到皇后區的astoria吃海鮮。和法蘭克一起好也不好。每天都覺得要吃到吐出來。


The mountain is famous for dangerously erratic weather. On the afternoon of April 12, 1934, the Mount Washington Observatory recorded a windspeed of 231 miles per hour (372 km/h) at the summit, the world record for most of the 20th century. 譯文如下:

6288英尺的華盛頓山是美國東北部最高的山。以危險和反常的天氣著名。1934年4月12日下午,以每小時231英里風速打破了當時的世界紀錄。

2015年10月13日下午馬西冒著再也看不到媽媽的生命危險,攻頂成功。



山的山腰,天氣陰陰的。管理員說山頂能見度是1呎。

法蘭克:要去嗎?或坐火車上去?

馬西:要去。火車在哪?

法蘭克:要繞道另一個入口。

馬西:那就開上去。

很快,我就知道自己做了一個多麼了不起的決定。



起初還是滿山漂亮樹葉的樹,還能不停的說說笑笑。對於車速20-25英里的限制,和管理員保持1檔上山的建議,非常不了解。但龜速可以好好看風景和聊天,就沒有要抱怨。



但很快樹變成了高山寒帶的針葉樹,然後讓我一一列出我們的慘況:

1. 坡度陡到不行,窄到不行。會車要很小心的喬,因為一邊是看不到底的萬丈深淵,還沒有任何護欄!

2. 能見度就是車開到了鼻子前就看到了。

3. 司機法蘭克是個老嬉皮,專長是吃喝玩樂世界和平。這種須要高度專注力的工作,怕他會一下子想不開。

4. 老嬉皮有個和他很匹配的車,非常的樸素認真,但有些老有些慢有些不夠力。

本以為連前夫外遇都活了過來,還有什麼在怕。但那種恐懼到現在還記得。什麼也看不見,而前方是一個又一個的急彎。很想下車用走的,想想太不顧道義。淒涼的想著:還沒找到最愛,不想現在就死。



到了


網路找到的照片,原來冬天長這樣。


那就是法蘭克,多麼詩意的照片。難得要他幫我照,但一點也沒辦法po上來。


才知道上華盛頓山是件了不起的大事,還有證書認證。也才記得多年前試過一次,同行有人嚇哭,就放棄了。


可以黏在車上炫耀的貼紙 “此車上過華盛頓山”,法蘭克給了沒車的馬西做紀念。


在山頂的休息站拍下,一生該要試一次的The Appalachian Trail徒步登山路徑圖。華盛頓山是此路徑的極北。2014年,因為由Reese Witherspoon 主演的電影Wildhttp://www.rottentomatoes.com/m/wild_2014/ 而出名。


-待續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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